影/ 小三簽性愛合約答應每月做2次 人夫竟變控制狂

2019-05-09 13:28
屏東江姓人夫與住高雄的「小三」分手後,他遭控逼女方簽下「性愛合約」每月要性交2次;去年9月江察覺她疑有新歡,展露強烈控制傾向密集打電話及傳訊,更到她男友臉書貼裸照秒刪,脅迫持續滿足他的需求,她不堪壓力報警。橋頭地院認為,鬧翻前雙方互動如情侶般,僅依強制罪判江1年半徒刑,強制性交及散佈猥褻物品皆無罪。可上訴。

檢警9月11日便前往搜索逮捕江姓男子,扣得手機通聯記錄及對話訊息,也查獲這份合約,內容包括女方允諾「每一個月陪伴你兩天滿足你一切的慾望」、「把你當做第二個男人」、「只要我方便有空時,常說色色的話挑逗你,會傳你最愛的身體照」、「除了有婚約的先生和你我不戴套」,江於合約也答應不干預她感情世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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